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6 年地方合作项目的通知》及《开云官方版网站登录入口关于印发教职工出国(境)进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 2026 年浙江省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研修项目的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26 年,浙江省地方合作项目计划共选派78人,由各项目实施高校选派为主,其他省属高校(具有与获批项目相同专业的学校)选派作为补充。各获批项目的选派专业、选派规模等信息详见附件1。
二、选派方案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12个月;
博士后:留学期限 12个月。
2.选派专业及留学单位
为确保项目执行率,国家留学基金委对项目选派等政策进行调整,适当放宽项目国外留学单位限制,若项目实施高校或其他省属学校申请人的专业在已获批项目的选派专业范围内,且取得世界一流大学的正式邀请信,可不受获批留学国别及院校的限制。
三、选拔主要条件
1.高级研究学者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197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能够组织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并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一般应担任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197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本科毕业后应有 5 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 2 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博士后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须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
2.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见附件2),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也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的申请教师。
3.申请人须提前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方可申报,邀请函具体要求见附件2。考虑到人员录取后需办理相关手续及签证事宜,建议邀请函上派出时间明确在2026 年11月以后。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规定,2026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申请人在联系邀请函时,须在邀请函中明确派出时间在2027年12月31日之前。
4.符合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规定(具体可通过国家留学网 http://www.csc.edu.cn 查询)。
四、选派办法及时间安排
1.选派办法
选派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省教育厅初审、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的方式。
2.时间安排
6月22日-6月23日:网上申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请注意务必选择“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如选错项目将无法调整),按照《关于准备202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见附件2)准备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6月24日-6月25日:各学院审核修改材料上交;
6 月 26 日-6 月 28 日:学校组织评审、公示;
6 月 29 日前:学校统一上报纸质和电子材料;
7 月 10 日前:省教育厅按要求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公示等,确定参加终审的候选人并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8 月底前: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个人申请账号
(https://sa.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10 月:符合派出条件人员,网上办理派出手续,陆续派出。
五、项目经费
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经费核算办法及省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地方合作项目协议,地方合作项目经费由省财政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承担。
六、项目管理
人员录取后,按照国家公派留学要求持因私护照办理出国手续;在外期间,纳入国家公派留学统一管理。
1.国家留学基金委按申请人员填报的志愿进行评审录取,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2.2026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将保留至2027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请申请人充分考虑工作、家庭等实际情况,确定可按期派出再行申请,以免影响项目实施及个人发展。
七、其他有关要求:
1.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获批项目的选派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并结合本单位师资队伍培养计划,积极鼓励和支持本单位教师申报。
2.申报教师请在6 月23日前务必完成网上报名。各学院(部)填写单位意见及汇总《2026 年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 3),于 6 月 25 日前将申请材料以及单位推荐意见的电子版(不超过 500 字)、申请表电子报人事处,须将每位申请人的书面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一式2份),申请表原件第一页粘贴彩色照片(1寸免冠、光纸正面),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2。
3.有关选派要求、注意事项,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http://www.csc.edu.cn/)或者教育厅网站专栏
(http://www.zjedu.gov.cn)进行有关申报指导。
联系人:张杨敏,电话:85070281。
附件:
1.浙江省已获批地方创新子项目信息一览表
2.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列别及说明
3.2026 年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
人事处
2026年3月4日